青少年司法社工:为特殊少年按下人生“重启键”
发布日期:2023年5月19日浏览次数:432次
2023年3月,由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共青团中央等共同推动完成的《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》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“国标”)发布。这是我国在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。
“‘国标’在未成年司法领域中,进一步明确了社工参与服务的入场资质,厘清了此前各地政法机关对于司法社工介入的混沌认识。”在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熊贵彬看来,“国标”能够改变之前一些地方对罪错未成年人在司法分流中“一放了之”的困局,提升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专业化水平和规范化运作程度。
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通过司法社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、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等服务,80个示范建设单位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4.7%,低于近5年来未成年人再犯率1.2个百分点。检察人员携手社会组织、社会工作者累计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8.5万人次,累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保护救助服务3万余人次。
“这孩子整天小偷小摸,屡教不改。”13岁时因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的赵立,在街坊邻居眼里是名“惯偷”,16岁时他因伙同别人盗窃电动车被刑事拘留。为了让赵立自力更生、彻底改掉盗窃恶习,检察机关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并委托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85后司法社工李涵帮教赵立。
2012年,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写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,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挽救、帮扶成为法律制度,司法社工对罪错少年的评估,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以及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在李涵的帮助下,赵立被安排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当服务员,历经8个月的法治教育、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,赵立顺利度过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期,改掉了偷窃习惯。
赵立只是李涵帮教的众多未成年人之一。为迷途少年打开一扇窗, 为受害孩子点亮一束光。十余年来,李涵和同事为北京市5000多名未成年人提供违法训诫、帮教、被害人救助等服务,服务过的未成年人中80%都能复工复学、回归社会。
司法社工像风筝的线,拽回迷途少年
“第一次拿到3000元工资很开心,对他来说是一笔巨款,能养活自己了。”李涵了解到,赵立之后再没偷过东西,开始自食其力了。赵立家庭经济条件差,母亲很早因病去世,父亲没有精力、能力管教他。五年级时,赵立被人打伤,他瞒着爸爸辍学离家出走。
“没人教育他偷东西不对,也没有人关心他今天吃了什么、睡在哪儿。”辍学后流浪在外的赵立偷了不少生活必需品,李涵称,“罪错未成年人出现问题行为的背后,折射出他们与家庭或学校相处不融洽、自我发展与社会要求存在矛盾或冲突。”在对2015至2019年服务过的900个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统计后,李涵发现,年龄在14-18岁的未成年人中,有超过半数辍学;盗窃占近40%;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等占25%以上。
抽烟喝酒泡网吧、聚众斗殴飙摩托……李涵帮教的另一位罪错未成年人饶申,是个青春期叛逆型孩子。16岁时,饶申在所谓“大哥”带领下“混社会”,因与圈内“兄弟”参与斗殴被刑事立案。饶申生活在离异家庭,父亲整日酗酒,动辄打骂他,奶奶不闻不问,沉迷麻将。“他在家庭和学校里得不到关怀,只能在另一个群体中寻找行为认同和群体归属。”李涵说。
“当这类孩子被关注和理解后,他的情绪会平静下来,这时再和他交流。”在李涵看来,让涉罪未成年人转变为对社会有用、不伤害社会的人,以一种平等姿态建立信任、杜绝说教式沟通尤其重要。
帮教饶申的10个月内,李涵带他参加了不少活动。在“城市历奇”实践探索项目中,社工们带着这些特殊少年,沿着北京地铁线到大街小巷徒步、整理共享单车、捡拾垃圾、帮助陌生人等,带动他们重新融入社会,这一项目由李涵在2016年发起,至今已开展了400余次。
“我们就像风筝的线,只有让孩子们适应、回归社会,才能真正把他们从偏离的轨道‘拽’回来。”李涵还带着这些孩子到养老院、儿童福利院、临终关怀医院等做志愿服务。“别学我做违法犯罪那么傻的事。”当饶申真诚地劝其他同龄孩子不要像他过去一样时,李涵注意到他在真正蜕变。如今,饶申在一家企业工作,还时常和李涵联系。
截至目前,全国各级团组织共培育、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23.35万人,近三成为青少年司法社工,活跃在社会调查、心理疏导等工作一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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